編號 | 公告人 | 公告單位 | 公告開始 | 公告截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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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856 | 王美芳 | 輔導室(29980443#841) | 2013/7/24 | 2013/8/25 |
主旨有關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申請作業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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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1. 依據教育部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」規定,自97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 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、輔導組長年資達3年(含)以 上(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後,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 、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),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 畢業(含輔系、雙主修)或持有輔導(活動)科/綜合活動學 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,得申請加註輔導專長教 師證書。 2. 相關內容詳如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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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連結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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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|